首页 >> 信息公开 >> 人事师资信息 >> 详细内容
信息公开
 
人事师资信息 >> 正文
江苏省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(第三层次)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
日期:2021-07-24 10:35:19  发布人:zzrsc  浏览量:0

各学院(部门):

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的意见》(苏办发﹝2021﹞17号)文件精神,按照省人才办《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[2021]21号)要求,现就做好省“333工程”(第三层次)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方案:

一、选拔对象

1.选拔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。 

2.避免重复戴“帽子”,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、省“双创博士”、“文化英才”、“青蓝工程”、教学名师、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。

3.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。

二、选拔名额

我校有2个推荐名额。

三、选拔条件

1.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,遵守法律法规,爱国奋斗奉献;专业基础扎实,学术能力强,综合素质高,德才兼备;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,有高尚的学术道德、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、求实、团结、协作的精神。

2.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年龄45周岁以下(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3.符合第1、2条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第三层次:

(1)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,获得省(部)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、省(部)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。

(2)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,研究开发、推广、应用新成果、新技术、新工艺,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
(3)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,担任研究、设计、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。

(4)在医药卫生领域,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,医疗技术精湛,能成功诊治疑难、危重病症,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,在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。

(5)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,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,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,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,或对江苏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、建议,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
(6)在宣传文化、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,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,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,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。

(7)在其他相关领域,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、乡土人才等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1.申请人填写《江苏省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申请书》(见附件一),按文件要求整理附件材料。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、真实性承诺书、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职称、资质证明(证书)、发表的主要论文(期刊封面、目录及含标题、姓名的正文页,注明被引次数)、出版的主要著作(封面、目录)、专利证书、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、获奖证书、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。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,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。

2.各学院填写“江苏省第六期‘333工程’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”(见附件二)。

五、推荐方式、程序及时间安排

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学院、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

1.8月2日,人事处发布通知,部署推荐工作。

2.8月3日,各学院组织学习《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,进行动员。

3.8月4日,对照条件,个人自荐。有意申报的同志到所属学院报名。

4.8月6日,各学院对照选拔条件,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,并将“江苏省第六期‘333工程’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”报送人事处。

5.8月13日,学校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本校省“333工程”申报人员。

6.8月16-20日,通过“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”(http://xmsb.jsrcgz.gov.cn/)进行网上申报,

7.8月27日,申报材料报送盐城市人才办。

 

 

 

 

amjs澳金沙门

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

请点击下载附件:

1.附件1.doc

2.附件2.doc

3.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(苏教师函[2021]21号).pdf

4.盐教人〔2021〕31号 关于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2(1).pdf

核发:xcb 点击数:0收藏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