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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度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的通知
日期:2021-05-29 17:07:06 发布人:zzrsc 浏览量:0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公布2021年度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〔2021〕11号)、《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〔2017〕2号)文件精神,经学校推荐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,我校周梅香处长领衔的“学前教育专业语言素养课程群教学团队”成功入选“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”;李晓、杨恩惠老师入选“2021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”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类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。
二、请培养对象研究制订3年培养计划,认真填写《2021年度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》(见附件)。
三、每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,每个优秀教学团队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,以上经费由省教育厅和所在学校各承担50%。资助培养对象的科研经费,主要用于开展科研和教学项目研究、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进修、出版学术专著等,不得用于发放生活津贴。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,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,专款专用。培养对象在“青蓝工程”资助下取得的成果,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,必须标注“江苏高校‘青蓝工程’资助” 字样。
请培养对象于6月18日前将目标责任书(纸质一式三份,同时报电子版)报人事处406室。
联系人:季思远
联系电话:89966211
人事处
2021年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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